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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书法的本质是写字

时间:2015-06-07

第3节 中国书法的本质是写字

   

  中国书法的本质是写字
  20世纪80年代,不少西方现代文艺理论著作传人中国,用艺术观念来解释中国书法成为一种时髦。如《书法学》指出:“立足于当代书法性质、观念的大背景,我们可以把书法在古代的依赖于文字实用作为一种观念形态,而把书法在现代的强调独立的艺术体格作为另一种观念形态。那么很明显,‘书法是什么’的命题在这个层面上可以被置换成如下的命题:书法在古代是写字,在现在则是艺术;在古代是实用性格的,在现在则是纯欣赏性格的;在古代是依附形态,是文字的载体;在现在则是主体形态,是一种艺术形式。”(陈振濂主编:《书法学》,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,第32页)以上说法的关键词是“书法在古代是写字,在现在则是艺术。”20世纪80年代以来,中国出现了现代书法这一现象。以此作为划分标准:即中国书法在古代是’写字不是艺术,现代书法“强调独立的艺术体格”,因而是艺术不是写字。如果仅仅说中国书法在古代是写字不是艺术,那么《书法学》所说与郑振铎所说可谓英雄所见略同。然而,《书法学》所说与郑振铎所说并不相同。郑振铎否认中国书法是艺术,《书法勃则否认中国古代书法是艺术,而宣称现代中国书法是艺术。
  中国古代社会所谓“艺术”一词的概念指术数技艺,与现在的艺术概念并不相同。现在的艺术概念已经是西方化的概念。就中国书法而言,尽管有古今之别,但实际上中国书法在古代是写字,在现在依然是写字,两者并没有发生什么本质变化。在世界各国、各民族的文字书写中,汉字书写的观赏性有口皆碑。汉字书写的观赏性在于它的结构和书写的工具,同时在于汉字书写几千年传承有绪的书法传统,由此构成了中国书法在世界文字书写史上的特殊地位。而所有这些,都是围绕汉字的正确书写而展开的。凡是文字书写,都必须遵守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。当下的所谓现代书法,如果脱离不了汉字书写这一本质,就与古代书法一样是写字;如果脱离了汉字书写这一本质,一定不是中国书法而是其他,比如成为日本抛弃汉字的日本现代书法的另一个版本。人与人进行交流大致为两种形式:一用口头,一用笔头,两种形式都依赖文字。用口头交流,说的话必须让别人听得懂。用笔头交流,写的字必须让别人看得懂。大众的书写是写字,大众公认的书家的书法作品也是写字。大众的书写和书家的书写,两者孰高孰低不在于所谓书法和写字的区别,而在于书写水平高低的区别。至于书写水平高低的评判,中国有一套祖传的标准,而并非西方的艺术标准。以此而言,《书法学》的这一观点是值得推敲的。
  书法是写字,书法是写好字。这个道理,丁文隽说得简单明了:“书之为用,所以记事述言,晓其义,辨其形,审其音,足矣。何为而求工乎。日,丑劣人之所共恶,美妙人之所共好,性则然也。居所以安身也,易茅茨为雕宫,衣所以蔽体也,易短褐为锦绣,车所以代步也,易椎轮为玉辂,皆弃丑劣而就美妙也。书亦如是。书之不工者,虽有高文,如被粪秽,作者汗颜,阅者冷齿,知不工之为害。则知工者之足贵也。”(《书法精论·自序》,中国书店1983年版)中国书法源远流长,真、草、隶、篆诸体咸备。为世界各国的文字书写所望尘莫及。中国书法书写中国文字,好的文字配上好的书法 【先秦书法家作品www.shufaai.com】,两者相得益彰。反之,真令“作者汗颜,阅者冷齿。”
  一般来说,书法是写字,是写好字;深入地说,书法实际上承载着中国社会丰厚的文化内涵,有无文化内涵是书法优劣的判断标准。只有如此认识,我们才能理解古人为什么特别强调书法的古意,特别强调书法的神采,特别强调书法的书卷气,特别强凋书家精神气质的培养。中国书法从各种字体的确立到历代书风的演变,从帖学到碑学之分,尽管干变万化,但根本不变的是必须遵循正确的汉字书写法度。即使是写草书,也必须依照法度。“草书出了格,神仙认不得。”古人对此早有训诫。中国书法是写字,与绘画等艺术形式有明显区别。写字是用来记录语言的,几千年来的中国书法史都是围绕写字展开的。通俗地讲,写字就是书法,书法就是写字,古人对此并无区分。区分的标准仅仅在于:对于写得好的字,古人称之为法书;对于写得不好的字,古人讥之为涂鸦而已。总之,文字有严格的社会规范。写字也好,书法也好,一定要符合社会规范。写的是什么字,写完之后别人都不认识,那么再好也只能是一种“天书”。在强调正确书写文字的同时,必须强调中国书法内涵的重要性。中国书法的内涵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表现,是中国书法传统精髓的表现,是书写人文化修养的表现,是书以近道的表现,也是中国书法几千年来为中国社会所崇尚的关键所在。从而可知,中国书法的特点并不是对艺术化的追求。将中国书法艺术化,追求纯粹的艺术形式,带给中国书法的只能是灾难而不是福音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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